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研究,现就开展2021年度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1)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见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推荐上来。
2.各地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对照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
3.各地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1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企业申请资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各1份)、企业申请资料电子版(打包存入U盘或光盘)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255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