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信部《通知》要求(附件1)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2)。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各市经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审核后向工信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推荐要求。各市经信局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推荐质量,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并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中的第十项“初核推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确认,加盖市经信局公章。请各市经信局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以留档备查。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对第六批“小巨人”企业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市,我厅将视情予以通报。
(三)申报方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为方便各地汇总审核,请企业尽量提前完成材料上传。
(四)报送时间。请各市经信局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工信部《通知》附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一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一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一份),一并报省工信厅。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同时,工信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在线培训课程将和申报系统同时开放。工信部、省工信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各地要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经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联系电话:0551-62871935、62871664。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3. 佐证材料清单
4. 申报咨询电话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