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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南北合作共建园区考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 09:06:33 【字体:


  根据《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综合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皖北发〔2021〕5号)和《南北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修订)》(皖北办发〔2021〕7号),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评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8个试验区、36个开发区、8市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南北合作共建园区(3个市级园区、7个县级园区)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4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 0551—62603302。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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