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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10:06:18 【字体:


阜人社秘〔2024〕4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一)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须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3月公开征集确定的9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四、培训方式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五、登记审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认证。

  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由主管部门认证,公需科目学时和总学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证;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和认证。当年申报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卫生3个系列的副高级除外),县市区核验完毕后还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证。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由归属地人社部门核验全部学时。

  (二)自今年起,各地人社部门在职称申报核验继续教育学时时,统一在验证登记页面登记“晋升高级职称学时已满”“晋升中级职称学时已满”“晋升初级职称学时已满”字样,再加盖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审核章,并明确登记审核时间。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证地址:

  1.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三楼2号厅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2.阜阳市清河西路279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院内1号楼21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业或本县(市、区)所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证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对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不得突击完成)。由市外流动到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起按照我市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其在市外工作期间所学的继续教育学时,需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证。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科目学时另有规定的,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省、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

  (四)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相关培训平台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本平台已报名学员学习并完成考核。

  咨询电话:0558-12333  0558-2259196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