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经)信局:
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根据《安徽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3〕44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经各市工(经)信局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界首市动力电池制造及综合回收利用产业集群等21家集群为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培育工作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同时,加强对本地区省级集群发展的跟踪和管理,认真梳理总结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实践案例,积极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集群上一年度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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