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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选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6:10:00 【字体: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采购代理机构                                  

  2.建设单位: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3.工作内容:为建设单位提供采购文件编制及所有该项目采购的全过程服务和各项政策咨询。                      


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须在阜阳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须在阜阳市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提供本地化服务,具备独立的开评标场所和开评标能力;

  4.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人事管理、代理工作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指派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流程的专业技术团队为我单位提供代理服务;

  6.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我市(含下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单位和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服务(有效期内)的。        


三、报名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最新年检完成且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阜阳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3.企业介绍、业绩、联系人的电话及邮箱地址等;

  4.拟为我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团队人员情况简介、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5.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6.此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证),报价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7.人事管理、代理工作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8.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5日10点之前,申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材料一份到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4楼会议室(阜阳市颍泉区奎星路与慧湖路交叉口北100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再接收。                                    


五、中选单位选择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现场抽签,随机抽选一家为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素华     电  话:0558-2170005         

 


 

附件:

企业承诺书

 

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我公司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次选聘,并郑重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格履行委托代理合同,不将承接的代理业务转让他人。


四、近三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我市(含下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单位和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服务(有效期内)的。        


五、提供的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


六、在服务过程中,我公司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认可。


七、严格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整理标准,整理档案,并在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40日内,将档案移交建设单位。


八、招标代理业务权限开通前,在阜阳市(含市区、县)设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不限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