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24〕1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