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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阜阳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10:08:07 【字体:


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更好地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乡村振兴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阜阳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课题研究紧紧围绕阜阳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注重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按要求自行设计具体课题名称。2024年度拟择优立项10项课题。


2.课题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项目成果质量负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所带领的团队具备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


3.课题由申报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2024年8月25日前,申报单位将课题研究计划书原件和汇总表各1份(附件2)盖章后一并邮寄至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174355162@qq.com)。届时将从研究内容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预期成果与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评审结果确定后,将在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二、课题管理


1.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在课题通知下发后两年内结题,逾期视为放弃。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取消两年内申报阜阳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内申报阜阳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的资格。


2.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研究报告被县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研究成果需注明“2024年阜阳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引起著作权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完成后开展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今后申报课题的重要依据。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阜阳乡村振兴学院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课题经费根据课题结项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支付,奖励等级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8-2198327;13305589119


电子邮箱:174355162@qq.com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1066号,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邮编:236031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阜阳乡村振兴学院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