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逐“能” 协同发力
安徽出台系列举措,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是全国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版图中的重要一极,一直在多个环节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引领产业持续创新发展。
创新永无止境。站在新的起点,安徽光储产业如何再攀高峰?
8月22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的光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支持政策,从强化创新引领、建立“千百亿”企业培育工作机制、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复合利用等多方面推出政策“组合拳”,助力产业穿越周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方向提升创新能力
在光伏科技的前沿领域,日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2024年7月3日,国际权威太阳能电池效率纪录《Solar cell efficiency tables》(第64版)公布了中国科大徐集贤教授团队的最新研究成果,认证其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稳态效率达到26.7%,刷新了世界纪录。这不仅是该团队继2022年、2023年之后第三次代表中国科大更新该世界纪录榜,更是安徽省乃至全球光伏基础创新研究的一次国际性荣誉。
光储产业是典型的创新驱动型产业。每一次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就会带动新一轮产业的高速发展。
截至目前,安徽省光储行业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8家,省级创新平台131家。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技术水平、出货量行业领先,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三分之一;国轩高科是国内储能电池龙头企业之一,半固态、固态电池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华晟新能源是目前全球实际产能最大的异质结光伏制造企业,异质结组件最高功率先后刷新715W、750.54W世界纪录;滁州捷泰、合肥晶科、凤阳正泰、中环新能源等N型TOPcon电池生产企业产线效率稳定在26%以上,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我国光储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宝贵经验,更是当下穿越周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此次出台的《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方向,通过健全技术创新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高效畅通的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体系、持续优化光储产业创新发展环境等举措,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继续保持我省在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
该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安徽光储产业各类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将进一步巩固,累计创建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认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超200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规上制造企业实现创新平台(研发中心)全覆盖,全行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到2.5%以上,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创新体系。
建立“千百亿”企业培育机制
推动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强化配套环节专精特新发展,是此次政策“组合拳”的又一发力点。
光储产业属于典型龙头牵引行业,市场竞争机制相对成熟,产业发展越来越呈现“强者更强”、市场集中度更高的发展趋势。
以安徽为例,目前,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企业共计520多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230家,百亿企业12家,百亿元企业占全省光储产业规模总量的比重超75%。产业链关键环节全球出货量前十企业中,已有7家光伏玻璃、6家光伏组件、5家光伏电池片、2家光伏逆变器企业在我省布局。
龙头企业营收占比高,影响力大,对产业链的拉动作用强,成为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
基于产业这样的特点,《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提出,建立“千百亿”企业培育工作机制,统筹资源、综合施策,推动龙头企业继续做大规模体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强化配套环节专精特新发展,分类帮扶、梯度培育,加快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相互依存、协同高效的产业发展生态。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安徽将力争在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培育2家千亿级领军企业、20家以上百亿级重点企业、4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兵团式作战、集群式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龙头企业规模、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复合利用
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离不开规范项目用地管理。
根据《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安徽省将加强规划统筹引领,做好绿色能源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林光互补”等复合利用模式。
在鼓励复合利用方面,若干措施结合安徽省情,因地制宜推出多个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采煤沉陷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副处长孙莉莉介绍,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经多年开采,两淮矿区已形成采煤沉陷区98个,沉陷总面积113.96万亩,其中沉陷区范围内耕地面积46.68万亩,预计未来10年将新增沉陷面积26.07万亩,涉及耕地10万亩,治理任务仍较艰巨。“支持采煤沉陷区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既能拓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路径,又能有效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实现双赢。”
为拓宽设施农用地使用范围,若干措施提出,“经依法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在不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其建(构)筑物布设光伏方阵(不含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的生产设施)。”
孙莉莉表示,设施农用地管理在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共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34994个,总面积38.86万亩(耕地20.44万亩),“探索发挥设施农用地复合使用功能,不仅能够提高设施农用地使用效率,而且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推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