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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安徽工匠和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15:08:11 【字体:


各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安徽工匠“十百千万”培育行动 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皖工〔2024〕5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总工会将开展2024年安徽工匠推荐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遴选100名安徽工匠,从中择优发布10名安徽工匠年度人物,确定1000名安徽工匠培育对象,示范引导各级工会、行业产业企业等挖掘发现10000名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


  • 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


(一)推荐条件


安徽工匠面向全省各行各业职工,围绕国家和安徽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关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汽车“首位产业”、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生物制造、空天信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新赛道,重点关注传统制造业操作岗位的基层一线职工,适当向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群体倾斜,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安徽工匠应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5年及以上,应在一线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发挥引领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善于传承创新,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显现明显发展潜力。已经获得“大国工匠”“安徽工匠”“江淮工匠”或相当称号的,不重复遴选。


(二)推荐途径


职工可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渠道进行申请。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申请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1.单位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以各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和省直、省产业工会为推荐单位。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培育条件,经层层推荐选拔,由推荐单位兼顾行业、性别等,优中选优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向省总工会申报推荐。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报名。

①电脑端登录安徽工会五一学堂(网址:https://51xt.ahghw.org.cn/),点击侧边悬浮窗口2024年安徽工匠申报系统,即可进行申报填写。

②手机端登录“皖事通”,搜索“安徽职工服务网”,进入“服务大厅---五一学堂---工匠申报”,即可进行申报填写。

③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五一学堂---工匠申报”,即可进行申报填写。


2024年安徽工匠申报二维码


以上报名方式截止时间均为9月5日,请报名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切勿重复报名。


(三)遴选程序


坚持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审查、评审、研究、公示、公布五个环节进行。

1.资格审查。对照推选条件和工匠“五力”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报资格。

2.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相关委办局领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人员组成专家评审会,对标安徽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发展需求,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3.省总审定。建议名单呈报安徽省总工会审议,确定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

4.社会公示。对拟安徽工匠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认真核查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

5.现场答辩。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确定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名单。


(四)公布命名


由省总工会通报命名,向安徽工匠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向安徽工匠年度人物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并按程序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工匠和安徽工匠年度人物奖金不重复发放。


  • 安徽工匠培育对象


(一)明确培育目标


安徽工匠培育对象的培育期一般为2年,按照《意见》中的培育措施,应在劳模宣传宣讲、劳动和技能竞赛、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业务专长、承担责任义务,切实提升“工匠五力”。培育任务完成后,择优推荐申报安徽工匠。


(二)遴选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为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的优秀职工,包括职业技能等级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市级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一线职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职工,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职工,省级及以上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骨干成员等,由省、市两级工会共同遴选确定1000名以上安徽工匠培育对象。


  • 实施动态管理

培育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总工会建立安徽工匠培育对象千人库和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万人库,各市总工会、省直和省产业工会根据任务指标及时补充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对工作调离本地、没有完成年度培育目标或被命名为安徽工匠及以上称号的,应及时调整补充,不断夯实工匠培育的工作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徽工匠推选工作,自下而上、好中选优进行推荐,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2024年安徽工匠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于9月5日前报送至邮箱。为减轻基层和职工负担,资格审查后将进入专家评审的个人自荐名单反馈给所在市,指导自荐职工填报附件2。专家评审后将入围名单反馈给各推荐单位,再另行报送《2024年度安徽工匠申报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要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职工特长,认真摸底调研,建立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库,根据《2024年安徽工匠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3),填报《2024年安徽工匠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表1)和《2024年安徽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于11月31日前报送至邮箱。确定千人培育对象后,要积极组织培育工作,及时掌握培育情况,每半年更新《2024年安徽工匠培育工作动态管理表》(附件4表2)。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在推荐时所有对象的材料均进行脱密处理,拟公示和公布的信息不能为涉敏感信息,应可以对外宣传。


联 系 人:王明;联系电话:0551-62777032;

电子邮箱:ah-gh-jjjsb@vip.163.com。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安徽工匠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2:2024年安徽工匠候选人简明情况表汇总.xls

附件3:2024年安徽工匠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2024年安徽工匠培育对象简明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2024年安徽省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简明情况汇总表.xls


安徽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