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通知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08:09:09 【字体: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推荐名额数量。根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往年遴选认定情况,研究确定了各市推荐名额(附件2)。申报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原则上从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中择优推荐。对重点领域(附件3)的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要求,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附件4),需参加复核评价工作,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市工信局应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对复核申请材料认真组织初审。对推荐企业近3年有无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核实,并出具相关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报送方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线下材料由各市工信局统一报送,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三)截止时间。请各市工信局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推荐企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纸字版和扫描电子版、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各一份(每个企业申请书、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纸质版分别装订,2份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刻录在1张光盘中);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单独刻录光盘)各一份,连同加盖公章的正式上报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电话:王放、钟书友,0551-62871855、62871938。

  附件:(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