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18号)、《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实施指南(试行)》(皖科高秘〔2023〕425号),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天。期间如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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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安排方案.pdf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