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以下简称“政策”),根据《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规〔2020〕9号),现启动2020年度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体分工。政策第1、2、3、4条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政策第5条由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1.政策第1条提升创新能力,拟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
2.政策第2条建设支撑平台,拟申报平台应参考《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
3.政策第3条支持项目建设,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支持方向》,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
4.政策第5条推动数据开放,拟申报平台应符合《安徽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申报参考标准》。
三、申报材料。
请各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省级资金不重复申报承诺。申报材料电子光盘按照5类事项分类刻录(一式两份),按具体分工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数据资源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
2.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
3.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支持方向
4.安徽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申报参考标准
5.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
6.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
附件1:2020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方向.doc
附件2: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格平台服务商参考标准.doc
附件3: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支持方向.doc
附件4:安徽省人工智能计算资源申报参考标准.doc
附件5:安徽省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商申请表.doc
附件6:安徽省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