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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10:10:33 【字体:


皖科成果秘〔2024〕304号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更多科技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经研究,启动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领域先进性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单位应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信用记录良好,运行管理规范。


3.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较好。申报单位须提供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不能提供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5.项目主持人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项目申报单位与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专家前期应就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产学研对接和合作基础。


6.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每个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同心科创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省、市(县)分别按不超过20%、企业不低于60%比例共同出资。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项目主持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关闭时间:2024年10月23日23:59,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在推荐函中承诺“市(县)配套资金不低于省支持资金”。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17:30前完成审核推荐,10月27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寄)至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合肥市皖水路128号,邮编230001,电话0551-65145263、65149871)。


3.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咨询电话


省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5263、65149871;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4232;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


附件:

1.安徽省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2.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安徽省科技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