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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09:10:11 【字体:


皖人社秘〔2024〕231号


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15号)精神,经评审,“滑板底盘平台及车身轻量化研究”等249个项目获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分A、B、C三档,其中A档29个,B档50个,C档170个,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资助。获得A、B档资助科研项目须进行项目开题、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开题及中期考核报告须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题验收报告须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得C档资助科研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报告须在资助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交,未提交结题报告的不予办理出站。

二、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须按照专项资金以及财务有关管理规定使用,单独立账,专款专用,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项目结题后须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博士后设站单位要对资助对象在经费和设备上给予优先支持,不断激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附件: 2024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名单.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