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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 (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1:23 【字体:


各市工信局:


  根据《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现就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十四五”以来,我省重点产业链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重大装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成功研发制造的代表安徽科技创新最新成果、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新产品。


  二、遴选标准


  (一)申报主体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产品条件


  1.行业引领性强。设计理念领先,追求卓越品质和高可靠性,体现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具有显著的行业辨识度,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已牵头制订行业以上标准,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或属于“国际首创”,是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技术创新,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商业化应用。或属于“国内首创”,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与封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可控水平。


  3.市场价值较大。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排名居于前列、在省内居第一。或能满足国家战略需求,解决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卡点”“堵点”,牵引带动的市场需求大。


  4.已纳入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库,或在重大活动及全国性展会中重点展呈的产品优先推荐。


  5.产品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等。


  三、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申请表》(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
  (四)产品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
  (五)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横向对比表(与国际对比、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
  (六)产品的企业标准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
  (七)2023至2024年内产品销售凭证(2年的产品销售明细表,1-3个销售对象的大额发票、大额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八)市场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
  (九)相关荣誉证书、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一)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产品名称应准确、科学、严谨,符合行业和社会认知。原料、技术工艺与其他同类型产品具有明显区别且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的,可在产品名称前添加相应修饰性定语加以表征。
  (二)推荐名额:合肥市不超过12个,芜湖市不超过8个,滁州、马鞍山、阜阳不超过6个,其他市不超过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不超过1个。
  (三)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与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同时,每个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像素800*600以上、大小2M以上)。请将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产品申报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lijun48@ahjxw.gov.cn。


  联系人:李俊,电话:0551-62871850。

  附件:1. 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申请表
     2.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3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申请表.docx

2、附件2.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