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规定,决定组建颍泉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若干名,参与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未受过刑事处罚,无严重行政违法行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非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3.有较好的法律素养,熟悉法律领域专业知识。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教师、学者等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品行良好,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热心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5.熟悉社情民意,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本人对加入专家库有较强意愿,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7.身体健康,年龄在30-65周岁。
二、工作职责
专家库成员受区司法局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论证和评估;
2.参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3.参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
4.参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涉法事务。
三、选聘程序和要求
1.推荐。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根据区司法局选聘要求,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方式,填写《颍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提供推荐人选有关学习工作经历、资格证件、教学研究或者实践成果等材料或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面交、邮寄或者发电子邮件至区司法局(阜阳市颍泉区菜园路泉源综合服务楼五层司法局法制综合股),邮编:236000,电子邮箱:fyxlj@163.com。
推荐单位、个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2.审查。根据选聘条件,综合考虑人员来源、专业素养、业务专长、年龄结构、工作需求等因素,对报名人选进行遴选;拟选聘人选经区司法局审定后确认。
3.公示。将选聘人员名单在颍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选聘。公示期满后,对选聘人员无异议的,由司法局作出选聘决定并正式公布。
四、其他事宜
1.专家库人选的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2.专家库成员实行选聘制和动态管理。
3.邀请专家库成员开展咨询论证的工作报酬,按照《颍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费用支付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支付。
联系电话:0588—2625683,2264727。
附件:颍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阜阳市颍泉区司法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