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183号),现对2025年度专利导航项目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要求
(一)登记主体。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是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是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化认证且在有效期的单位优先登记。
已登记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不再受理。
(二)登记项目。申请登记的专利导航项目应围绕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地方产业布局组织实施,重点面向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低空经济等产业技术领域。
三年内本省已经开展过相同技术主题,并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备案过的专利导航项目不再登记。
(三)登记时间。登记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申请材料包含纸件(一份)和电子件。
二、登记程序
(一)自愿申请。项目主体自愿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中心)申请登记,接受省知识产权中心的项目管理,反馈项目进度,提交项目成果,接受绩效评价。
(二)属地受理。项目主体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逐级上报。
中央驻皖、省属企事业单位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提出登记申请。
(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指导本辖区登记申请活动,结合本市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项目技术先进性、专利导航可行性等因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登记项目。
(四)登记入库。省知识产权中心对项目内容进行审核,评价是否符合安徽产业发展需求和政策支持方向,避免同领域重复研究和低水平实施,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内容予以登记,纳入专利导航项目库管理。
三、项目管理
(一)实施标准。项目单位应依据《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2020)系列国家标准组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根据不同应用场景选择适用的专项专利导航指南,遵循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专利导航分析等规范性要求。
(二)项目内容。项目应完成需求调研、信息检索与融合、专家咨询与论证、信息综合分析、撰写研究报告等必要环节,根据项目不同应用场景进行调整。
(三)项目进度。登记项目应于2025年9月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形成项目成果。省知识产权中心适时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
(四)成效评价。省知识产权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在规划创新方向、明确技术路线、优化专利布局等方面所发挥的决策支撑作用进行评价,市局持续跟踪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五)择优奖补。对成效评价优异、成果应用显著的项目,省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奖补,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通过成效评价但未纳入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市局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加强审核,层层把关,确保真实可靠。要组织各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TISC机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服务力量深入创新主体加强指导,挖掘专利导航应用场景,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实施专利导航项目。
附件:1.2025年安徽省专利导航项目推荐汇总表
2.安徽省专利导航项目登记申请书
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1日
(联系人:信息应用部 李星、郑旭漾;联系电话:0551-63356756、63354778;邮箱:ahipd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