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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4 09:03:09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皖科基奖〔2020〕1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2023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对1486项验收项目结题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1。公示期自2月28日至3月6日,共7天。


项目负责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所在依托单位于公示期内申请复审。复审申请表(附件2)应明确复审的理由,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将复审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评价结果为D的项目,按规定给予终止处理,收回结余资金。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


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0551-64696835、62655036


科技安全与监督诚信处联系电话:0551-62679282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51-6265937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1.2023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评价结果表.docx


2.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复审申请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