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县市区分局、阜阳经开区生态环境所对列入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1210家企业(包含: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单位等)进行了评价。
自2月初开始,县市区分局积极组织企业自身填报加分项,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初核后,同时填报企业2024年度受处罚情况,市级进行复核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最终拟评定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6家、环保良好单位1101家、环保警示单位101家(均因有处罚)、环保不良单位2家。
现将拟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
联系电话:0558-2163825
邮 箱:fysthjzhk@126.com。
附件:阜阳市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拟评价结果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