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动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中《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4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4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三、各市工信局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4(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24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并组织现场核查。
四、各市工信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印染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邮箱)于4月15日前行文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玉兰,电话:0551-62871716,电子邮箱:wuyl@ahjxw.gov.cn,填报咨询:15501050231。
附件: 1. 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 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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