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市工信局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评定氮化铝陶瓷件等44项产品为2025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如发现在申报评定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请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邮政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邮政编码:230001;电话(传真):0551—62871064(原材料处),62871858(纪检组)。
附件:拟评定2025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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