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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14:12:40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3号)(请从省科技厅或市科技局官网下载),现就我市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重点研发项目中限额指标的分配。高新技术专项(不含量子领域)、科技惠民专项(不含生命健康)的10个指标,由每个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各限额推荐1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的8个指标由每个县市区各限额推荐1项。省级高新区申报指标由界首市科技局遴选推荐。2020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科研机构,以下4类项目可各申报1项:高新技术专项(不含量子领域)、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科技惠民专项(不含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其他限额项目,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后推荐。


二、关于省科技重大专项中先行投入要求。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由各县市区先行投入,并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申报材料要求。省重点研发项目中生命健康专项、生态环境、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须报送1份在线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草本),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科研机构的限额申报项目除外。其他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关于推荐要求。企业和市属及以下单位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推荐;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主管部门强化主动服务,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并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各一式5份),省科技重大专项先行投入证明材料,上一条要求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市科技局创新科。推荐汇总表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分别设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其余事项按照省通知要求。


2021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