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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第二批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17:12:45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2021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第二批入库评审工作将于下周开展,为进一步做好入库工作,实现能入尽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入库原则。

    省科技成果库主要汇聚国内外各类先进科技成果形成的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自愿申请、分类入库、动态管理、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


二、入库主体。

    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库类型。

    直接入库类: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直接进入省科技成果库。择优入库类:其他各类科技成果(项目)由设区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筛选优秀项目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四、入库程序。

    详见《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508881.html)。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科技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企业登陆“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http://220.180.238.191:8038/ims/login),并于12月9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函内需标注清楚有哪些项目,是否属于直接入库)报至市科技局913办公室。


联系人:侯现军,电话:2264200。

 

阜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