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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阜阳市2021年度市级科技重大 专项“揭榜挂帅”榜单任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7:12:13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2021年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实施方案》,聚焦我市十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影响广泛的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组织专家对前期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论证,择优形成2021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任务(详见附件)及揭榜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批榜单围绕煤基生物可降解新材料聚乙醇酸(PGA)合成及共聚改性、非晶合金软磁粉末雾化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微电子器件用高可靠互联材料研发等方面,公开进行揭榜申报,力争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

    揭榜方为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揭榜方与提出榜单任务单位(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长三角地区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揭榜攻关。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二、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请揭榜方于2021年12月12日前与市科技局联系(联系方式见后),结合自身优势,提出选择榜单任务。

  2.对接揭榜。市科技局于12月13日前向揭榜方提供发榜方联系方式,请揭榜方于2021年12月17日前与发榜方对接。发榜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3.项目申报。发榜方确定好意向合作单位后,及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材料。

  4.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21年12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5.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揭榜方解决方案进行评审,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择优遴选解决方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阜阳市2021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

  2.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发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3.揭榜方与发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择优遴选揭榜项目。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200万元/项配套支持。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市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市财政支持资金、县市区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县市区财政投入不低于市财政投入资金。

  3.市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市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剩余市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报要求

  1.发榜方提出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市区要认真审核把关。发榜方和揭榜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2.对接揭榜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创新科 2282980;邮箱地址:363473600@qq.com。

2021年12月7日



附件:榜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