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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4:01:50 【字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和期限

    凡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报送公示2021年度年报。

    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并公示后,在2022年6月30日24时前均可修改并重新提交、公示;修改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的途径和方式

  (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

  1.年报信息填写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登录(若首次填报,请点击最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若联络员发生变化,请点击下方右边的“企业联络员变更”);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逐项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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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即时信息填报说明(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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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电子年报与纸质年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登录(若首次填报,请点击最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若联络员发生变化,请点击下方右边的“企业联络员变更”),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逐项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

  2.报送纸质年报: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报送,联系咨询电话:

中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2732226;2230082

泉北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2628614;2616522

周棚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2112086;2110806

伍明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3625866

老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3773315

闻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3150315

行流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3721315


三、注意事项

  1.年报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填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2.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上半年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换取新营业执照的,也需要进行年报。

  3.市场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到按时年报不逾期、如实年报不作假、全面年报不漏项;

  4.住所(经营场所)已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5.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四、法律责任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或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有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未按要求公示即时信息等情形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甚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