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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颍泉区202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1 08:02:15 【字体:


    一、202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文件依据

        根据财资环〔2021〕39号、皖财资环〔2020〕1008号、皖财资环〔2021〕905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存续并正常付息,且符合政策规定贴息条件的林业贷款。


    二、202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申报范围、贴息率及其他要求

    (一)林业贴息贷款申报范围:从事林木良种培育、营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贷款。具体包括:

      1、工业原料林及乡土树种营造、抚育;

      2、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林新造、改造、抚育;森林旅游景观林培育;

      3、工业原料林及乡土树种营造、抚育;

      4、林业企业或林农为提高自营林地产出而开展的林下种植;

      5、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短养长,采取租用国有林场林地开展的林下种植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林业贷款贴息率:按不超过3%据实贴息。如贷款利率低于3%,则按实际贷款利率进行贴息。

    (三)林业贷款须在项目建设期内且专门用于项目建设。

    (四)贴息贷款额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确定。


    三、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申报流程

    (一)首次贴息申报:贷款时间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贷款用途为林业发展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苗木、树木,林业类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续贴申报:首次贷款时间在2021年度前,且已获得林业贴息政策补助。在2021年度内仍旧有存续贷款,且贷款用途用于林业发展建设(上同)。

        满足上述(一)(二)条件其中之一的企业或个人,请于2022年2月16日前至阜阳市颍泉区林业局二楼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后)、项目实施情况介绍、贷款合同、贷款资金使用往来凭证、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2021年度内还本付息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进行申报。

    (三)计划申报:2022年准备从事林木良种培育、营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生产经营项目,且预计将要从银行贷款,请于2022年2月23日前至阜阳市颍泉区林业局二楼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预计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等文件进行申报。


    五、其他说明

        颍泉区林业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对企业采取实地核实、银行调查等必要措施。请各申报主体如实申报,凡发现违法违规套取林业贴息的,有关线索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杜时宇、徐利文   

    联系电话:18155871110、18855801412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