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经审定,现将2021年(第28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知如下。
一、确认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分中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
二、在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因存在未报送材料、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况,有14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相应撤销。
三、存续保留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有86家所在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期间名称发生变更,同意相应更名,自所在企业更名之日(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日期为准)起仍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综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1601家、分中心为105家。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