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2〕75号)精神及《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views/login,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新认定(备案)的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及时报送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3.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初审、信用核查等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292255747@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3)、等。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阜阳市科技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