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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3-28 15:03:02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方案》(阜政秘〔2019〕13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周期

    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所有绩效考核数据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规模、孵化能力、知识产权、建设情况、科技进步奖励、创新平台和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工作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材料报送。参加绩效考核的科技孵化载体于2022年4月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2.属地审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后,形成推荐意见,于2022年4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3.组织考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科技孵化载体进行评价打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抽查。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照考核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逐条梳理考核材料,按照考核内容有序排放,胶装成册后,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须同纸质版内容一致)进行报送。电子版名称为“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考核—企业名称”。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初审、信用核查等工作。

  3.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有关规定处理。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绩效考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当年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


阜阳市科技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final)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