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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的公告
政策等级:县区级 政策类型: 发布时间:2021-03-12 10:03:33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优化投资决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建立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短名单分类


(一)项目建议书类“短名单,按照投资额分三类,即2亿元以下项目、2亿元(含2亿元,下同)至5亿元项目、5亿元以上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类“短名单”,按照投资额分三类,即2亿元以下项目、2亿元至5亿元项目、5亿元以上项目;

(三)节能报告书类“短名单”,按照投资额分三类,即2亿元以下项目、2亿元至5亿元项目、5亿元以上项目;

(四)初步设计方案类“短名单”,按照投资额分三类,即2亿元以下项目、2亿元至5亿元项目、5亿元以上项目。

二、咨询评估机构条件要求


承担具体专业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二)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相应资信等级;

(三)近3年完成所申请专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等评估业绩不少于10 项(特殊行业除外)。区发展改革委可以确定具有相关能力的机构作为投资咨询评估机构,以备承担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

(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禁入。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评估咨询公司,将《颍泉区发展改革委咨询项目报价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其他要求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2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直接送到或邮寄到颍泉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13楼),联系人:齐雪梅、陈琦,电话:0558-2212708,2212511。

四、确定方式


根据《颍泉区发改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暂行),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结合各企业报送的报价表,确定拟入围“短名单”,并适时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投资管理需要,结合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管理情况,对“短名单”机构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二)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应对所提交的审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交虚假资料机构将取消本次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颍泉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颍泉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咨询评估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