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快讯> 市级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有效】
政策等级:市级 政策类型: 发布时间:2022-11-04 16:11:11 【字体:


阜政办秘〔202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线上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新经济形态,具有跨界融合、开放共享、高成长低成本的特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20〕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农产品电商、工业互联网、在线新零售、智慧旅游、在线金融、智慧物流、在线文娱、移动出行等八大领域,培育一批线上经济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全省领先线上经济平台,形成一批线上经济知名品牌,推动新业态新模式跨越发展。到2025年,全市线上经济生态基本形成,线上经济规模快速壮大,线上经济成为阜阳经济增长和产业创新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二、重点领域

1.农产品电商。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制定全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农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促进农民脱贫增收。支持农产品上行,对企业年度网上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一定金额的,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大力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鼓励和支持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推动工业机器人与仓储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工业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培育优秀工业APP,推动工业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打造网络化研发设计协同、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在线新零售。加快推进“电商阜阳”建设,鼓励传统菜场、餐饮、超市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线上商贸新模式。全面提升商业街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探索发展无人超市、智能便利店等智慧零售终端。聚焦“无接触”式消费需求,加强智能快递柜、储物柜、保温外卖柜等无接触配送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外贸出口,培育跨境电商园区和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智慧旅游。鼓励建设智慧景区,推广应用电子门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智慧停车等服务。鼓励各类文化旅游景点景区广泛利用5G、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开发线上体验等旅游产品。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强化旅游大数据挖掘应用,及时掌握和管理调度全市旅游数据资源。积极参与中国(长三角)高铁旅游联盟,打造“一核两翼多极”全域旅游新格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在线金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丰富智慧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加快发展线上申贷、线上理赔、征信查询、自助放贷、移动支付、证券业务办理等服务模式。鼓励开展指纹登录、刷脸转账、电子签章、生物识别支付、智能穿戴设备支付等金融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支票、商业汇票电子化进程,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阜阳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

6.智慧物流。推动物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支持一批信息化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发展智慧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大力发展生鲜电商,鼓励应用制冷预冷、保温保鲜等技术,规模化布局冷链仓储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在线文娱。鼓励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向现代化数字服务模式转变,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培育发展网络视频、网络音频、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游手游、线上直播等新业态。支持网络直播集群发展,打通直播生态全产业链。加快会展场馆的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云上会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移动出行。规范网约车、共享汽车发展,优化网约车审批流程。支持发展共享电动单车,促进多品牌竞争,提升城区投放密度,推动向重点乡镇拓展。鼓励整合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民航、铁路等出行信息,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出行服务系统,实现出行行程预定、路径一键规划、公共交通无缝衔接、费用一键支付等功能。推进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加强综合交通动态运行监测和协调指挥调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阜阳民航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务

9.组织开展线上经济培训。扩大线上经济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公益性电商信息技术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及互联网企业与阜阳师范大学、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大中专院校深度合作,开设开放式线上经济课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线上经济课程、社会化教育培训产品按照相应规定和程序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对开设公益性电商信息班的院校给予一定的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支持建设直播带货基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聚焦阜阳市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特色鲜明的电商直播基地,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对新建直播基地,按照建设规模、直播带货人才孵化数量以及直播带货效果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开展直播带货活动。依托我市优质农特产品资源,邀请市内外直播机构和直播带货网红,开展公益直播带货活动。适时举办直播带货比赛,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发掘培养我市电商直播带货人才,对于直播人气高、宣传能力强、带货效果好的主播给予一定奖励。规范领导干部直播带货活动,积极推进网络公益直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支持线上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集成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互联网+”公共交易平台,实现社会服务和产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落户阜阳并具有一定用户数量的公共服务类交易平台和企业予以扶持,给予一定的奖励,减免一定的房租或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培育推广线上经济品牌。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引导线上经济企业树立质量品牌意识,加强对线上经济产品标准和质量监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培育本地线上经济知名品牌,带动线上线下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和维护阜阳出品的品质和信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支持媒体线上经济服务平台建设。发挥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社等主流媒体优势和线上服务功能,推动阜阳特色文化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优质产品销售,开展地域品牌推介。鼓励自媒体建设直播服务平台。根据媒体线上产品销售规模和影响,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加快建设“数字阜阳”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进线上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开展咨询服务,强化线上经济发展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线上经济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投入方式,运用补助、贴息、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线上经济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线上经济企业信贷支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阜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鼓励招商引企。创新招商模式,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数字产业关联项目,鼓励大数据开发利用类服务企业落户阜阳,给予一定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加强人才培养。落实阜阳市人才引进政策,支持本地线上经济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激励、评价机制,引进和培育一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对高端人才引进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数据资源局)

19.强化技术支撑。线上经济要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联合构建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资源共用的经济桥梁。推动各运营平台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引导平台应用和业务流程等向云上迁移,提升平台运营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支撑线上经济平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数据资源局)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阜政办秘〔2020〕53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阜政办秘〔2020〕53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