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2〕2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口岸建设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安徽省口岸建设发展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省口岸建设发展,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创新口岸建设发展理念,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口岸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保障高标准安全,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新时代口岸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实施口岸建设发展“六项行动”,到2025年,初步建成“口岸体系健全、功能配套完善、服务优质高效、集聚辐射力强”的现代化口岸体系。
——口岸体系健全。口岸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口岸及海关监管场所覆盖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重要枢纽和节点,力争新增3—5个开放(临时开放)口岸,合肥全省口岸枢纽核心、沿江口岸带、其他区域多节点口岸(场站)建设加快推进,初步形成“一核一带多节点”的水陆空口岸体系。
——功能配套完善。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国际人流、物流通道顺畅便捷高效,开通国际航点15个以上(不含港澳台),开通国际国内全货运航线20条以上。水运集装箱呑吐量达到235万标箱以上。合肥中欧班列年发运1000列以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等能级明显提高。
——服务优质高效。通关流程显著优化,出口通关时效居长三角及中部地区前列,进口通关时效大幅改善。口岸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口岸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口岸数据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与沪苏浙对标看齐,处于中部前列,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
——集聚辐射力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口岸经济发展平台(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溢出效应加快释放,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产业园区联动发展。口岸经济园区主导产业竞争优势凸显,对外贸易规模、质量明显提升,口岸经济发展平台的集聚辐射效应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口岸布局行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构建功能完善、通畅便捷的“一核一带多节点”口岸体系。
1﹒加快合肥口岸枢纽核心建设。大力推进合肥航空口岸、合肥水港、合肥国际陆港建设,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合肥江淮联运中心、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功能,加强与省内外口岸(场站)间的联动衔接,基本建成辐射全省、连接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高能级开放口岸。(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2﹒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的沿江口岸带。推动沿江水运口岸有效整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快推进芜湖、安庆、铜陵、池州港口岸获批港区扩大开放和马鞍山港口岸郑蒲港区建设,深化与上海、宁波、太仓等重要港口合作,协同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不断拓展我省水运口岸的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芜湖海事局、安庆海事局)加快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推进池州机场、芜宣机场申创开放(临时开放)航空口岸。(责任单位:芜湖、池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安徽民航机场集团)
3﹒加快推进多节点口岸(场站)建设。完善拓展黄山机场航空口岸功能,推进阜阳机场申创开放(临时开放)航空口岸。(责任单位:阜阳、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序推进蚌埠、阜阳、淮南、宣城等铁路场站、水运港口加快建设。(责任单位:蚌埠、阜阳、淮南、宣城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二)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行动。对标先进,多元投入,高起点、高质量推进口岸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造升级口岸存量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4﹒口岸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合肥口岸枢纽核心重点推进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合肥国际陆港项目、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项目、合裕线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合肥电子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沿江口岸带重点推进安庆港口岸长风港区和皖河农场港区、铜陵港口岸江北港区、池州港口岸江口港区和牛头山港区等扩大开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区一期码头、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码头、马鞍山港郑蒲港二期、郑蒲港新区水铁公联运物流枢纽中心、铜陵港江北港区铁水联运枢纽一期、池州机场改扩建、芜宣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其他区域重点推进阜阳机场、阜阳港、蚌埠新港扩建工程和阜阳铁路国际物流港、淮南江淮枢纽港、淮南国际内陆港、宁波舟山港宣城国际内陆港、宣州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蚌埠、阜阳、淮南、宣城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5﹒口岸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口岸(场站)检验检疫设施设备、快筛查验室、医学排查室、隔离留验室、快速检测室以及其他功能用房的改造升级,满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航空口岸重点建设完善国际货运基础设施、边防检查、查验场地及相关设备,优化改造国际出发流程,推动实现安检前置;水运口岸、铁路场站重点加强国际集装箱场站、查验场地、海关监管仓库、检疫处理区和智能化围网、卡口、集装箱检查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加快推进水运口岸码头配套锚地、岸上接受处置、污水管网连接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三)口岸大通道建设提升行动。以合肥口岸枢纽核心、沿江口岸带为重点,兼顾其他口岸(场站)需求,加强与沪苏浙口岸战略合作,巩固提升现有通道功能,着力开拓新通道,形成全省口岸互联互通、连接全国、通达全球主要口岸的通道体系。
6﹒水运口岸大通道建设工程。巩固完善“一核两翼”集装箱运输体系,统筹沿江港口集装箱航线资源,加密芜湖—上海直达航线,拓展合肥—芜湖、安庆—池州—铜陵—芜湖支线。加强与长江中上游港口航线合作,提升集装箱集疏运能力,将芜湖港打造成为长江下游集装箱转运中心。支持蚌埠建设淮河流域集装箱航运中心,开通蚌埠—宁波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蚌埠—上海/太仓/连云港、周口/漯河—阜阳—蚌埠等集装箱精品航线。开通江淮运河集装箱航线,丰富“港航巴士”航线网络。谋划开通我省沿江水运口岸直达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海运航线。(责任单位:合肥、蚌埠、阜阳、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
7﹒空运口岸大通道建设工程。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芜宣机场为主,其他支线机场为辅,与国际枢纽机场建立货运联盟,积极参与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协同发展,构建高效通达的国际国内货运航线网络体系。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力争每年新增3条以上国际及地区全货机航线;到2025年,开通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20条以上,力争国际及地区旅客吞吐量达到140万人次,国际航空货邮呑吐量达到14万吨。加快推进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到2025年,完成枢纽港机场改扩建一期工程和京东二期转运中心建设,力争开通5条以上国际全货机航线、国际航空货邮呑吐量达到12万吨。推动航空口岸与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总部深化合作,加快发展国际邮政快递业务。(责任单位:合肥、芜湖、宣城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邮政管理局、安徽民航机场集团)
8﹒陆运铁路场站大通道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实施“合肥中欧班列+”战略,优化整合全省资源,科学规划班列路线,将合肥中欧班列延伸至省内有需求的城市,着力拓展合肥中欧班列的线路、站点和覆盖面。深化我省与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场站)间交流合作,稳定开行经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班列,进一步开拓经二连浩特、满洲里等班列。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依托中老铁路,开行合肥—老挝万象、越南河内等班列,大力拓展提升我省与东盟经济区的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9﹒多式联运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到2025年,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30家左右。加强铁海联运,大力拓展安徽东向上海、宁波港出口美洲通道,南向广西钦州港出口东南亚、非洲通道,北向青岛、连云港出口日、韩通道。鼓励大型工矿企业与铁路物流基地、港口等密切合作,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力争我省集装箱铁水联运量每年增长15%左右。推动沿江水运口岸与上海、宁波、太仓港加强合作,提升水水联运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四)口岸智慧化建设提升行动。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落实国家口岸信息化建设规范,对照沪苏浙,全面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到2025年,口岸智慧化水平基本达到沪苏浙口岸水平。
10﹒口岸信息化改造升级工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北斗、智能审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先进新技术,加快口岸(场站)查验设施、装卸设备、物流仓储等智能化改造升级,全面推进口岸相关单位信息化、无纸化、智能化建设。整合优化口岸查验监管信息系统,加快建设“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推进各口岸(场站)间信息互通共享,促进多式联运、口岸(场站)联动和区域合作。在集装箱干线港推进基于区块链的集装箱电子放货平台应用。探索实施跨境全程物流可视化,促进实体口岸与数字口岸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11﹒深化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相关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办理,除保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及检验检疫证书等原则上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对接银行、保险、征信、支付等机构,推行“外贸+金融”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担保、保险理赔、支付结算等服务。依托“单一窗口”打通航空、铁路、港航、公路、邮政等各类口岸通关物流节点,实现多种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多个口岸业务联动,各相关主体之间信息互通和协同作业,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推动落实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实现部门间、区域间通关数据互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邮政管理局、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五)口岸经济培育提升行动。统筹规划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口岸经济开放平台,培育壮大口岸经济主导产业,构建“口岸+通道+产业”点、线、面三位一体发展模式,为开放型经济增添新动能。
12﹒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能增效。推动各综合保税区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争先进位,在当地外贸中贡献度逐年提升。合肥经开区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加工制造、研发设计、检测维修中心,合肥、马鞍山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加工制造中心,芜湖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物流分拨、检测维修中心,安庆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物流分拨中心。推动各综合保税区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联动创新区,实现政策协同共享。(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安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力争蚌埠、合肥空港、铜陵、宣城综合保税区和合肥陆港、芜湖空港、淮北、阜阳、滁州(皖东)、舒城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获批建设。推动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成验收。充分发挥现有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口岸)平台作用,加快打造物流、货物集散枢纽,推动安庆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做大整车进口规模,推动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等一批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口岸)获批建设。(责任单位:合肥、淮北、蚌埠、阜阳、滁州、六安、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药监局、省政府口岸办、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13﹒加快临港临空临铁产业发展。加强口岸(场站)配套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形成“口岸(场站)+园区+产业+特色服务”的多元发展格局。引导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商贸市场向口岸(场站)及周边布局,完善区域分拨及配送、国际物流服务、国际快件集散、供应链服务等物流产业体系,促进电子信息、装备、药品、农副食品、纺织服装、国际商贸等外贸主体向口岸(场站)聚集。提升口岸(场站)经营主体发展能级,支持水运、航空口岸和铁路场站经营主体拓展经营服务范围,打造形成集“口岸(场站)运营+通道运营+市场运营+服务管理”综合性口岸(场站)运营主体。(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14﹒大力开展口岸经济“双招双引”。依据区域产业定位和特色,持续推进临港临空临铁区域和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展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重点招引体量大、质量高、产业带动强、绿色环保的项目入区落地,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促进口岸经济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加强口岸物流主体培育,强化与基地货运企业深度合作,加大对知名国际船代、货代和主营国际水运、航空及铁运物流企业的招引力度,将临港临空临铁区域和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打造成为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释放新动能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15﹒加快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外贸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引入和培育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口岸货代、报关、物流、金融等领域的个性化监管和定制化服务。创新物流组织模式,通过开行定制班列,完善拼箱、包舱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强的供应链物流方案,延伸邮包、冷链、商品预包装、运贸一体化等增值业务功能,加强在商品交割、贸易结算、融资担保、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口岸经济能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押汇等融资模式创新,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六)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以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深化机制改革、流程再造、运行模式创新,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16﹒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向社会公开港口、机场、铁路场站调货、移位、装卸等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对合理稳定的通关预期。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在满足必要条件下实行6小时内放行的便利措施。实施“主动披露”制度,实施报关差错容错机制;提升“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比例,推广芜湖—上海“江海一港通联动接卸”监管模式至省内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推进进口货物“离港确认”“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工作,推广关税保证保险、一保多用、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不断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旅客出入境通关流程,推行“海关+安检、边检+安检、一次过检”监管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17﹒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各项助企纾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主体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建立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收费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进出口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口岸经营活动中的涉嫌垄断行为,加大对进出口中介环节治理力度,降低跨境贸易合规成本。(责任单位: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18﹒开展口岸(场站)营商环境评价。深化口岸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口岸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完善口岸城市、非口岸城市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分析评议指标体系,对各市组织开展口岸(场站)营商环境评价,广泛征求航空公司、航运企业、外贸公司、旅行社和群众意见建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各市不断优化口岸(场站)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安徽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口岸工作,每季度研究推进口岸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事项。(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处室,压实工作责任,对照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口岸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研究、协调推进,形成职责分工明确、上下整体联动、左右协调顺畅、运转快捷高效的口岸工作格局,确保口岸建设发展各项重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动态调度推进。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要分年度制定落实“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做到月调度、季评估、年通报,有力有序推进“六项行动”按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口岸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要强化督促检查、评估进展,协调解决“六项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重大情况,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善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口岸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口岸基础设施、通关、智慧化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和口岸经济、营商环境等方面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符合发行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条件的口岸重大项目申报入库和发行专项债券。(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组织推介口岸重大项目与银行、基金等进行对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口岸相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保障口岸相关重大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建立健全口岸人才引进培育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口岸人才,组织开展口岸管理人才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政府口岸办)
(四)优化建设运行模式。坚持以开放和市场化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省内口岸(场站)间建设运行合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水平。通过资本、经营、人才、管理等多种方式,深化与沪苏浙等地重点口岸、国际物流头部企业合作共建、联动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市组建口岸和国际物流建设运营平台企业。(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省政府口岸办)
(五)实施综合绩效评估。围绕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落实国家口岸综合绩效评估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口岸综合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按照清单化、闭环式要求,按年度全面评价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成效、服务水平等方面绩效,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和综合运用,推动引导全省口岸(场站)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等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