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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等级:国家级 政策类型: 发布时间:2023-08-29 13:08:16 【字体: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2023.08.25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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