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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十九条措施支持“个转企”
政策等级:市级 政策类型: 发布时间:2024-05-24 08:05:53 【字体: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推出19条措施,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

个体工商户是我市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有个体户60.9万户,占经营主体数量的70.44%。此次推出支持措施,旨在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一步促进其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业态,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次支持对象为:具有转型意愿的已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值规模较大、信用良好、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

在优化“个转企”准入服务方面,允许“个转企”主体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可以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承继其商号价值。在核发“个转企”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个转企通知书》,市场监管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协调相关许可部门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实现“个转企一件事”高效办成。

在实施“个转企”税费扶持政策方面,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最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按权限报批后,按照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转企”的纳税人,在个体经营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按历史成本法确认计税基础,并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折旧费用。

在强化“个转企”金融扶持方面,依托阜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优化授权授信环节,提高贷款发放效率,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创新创业型企业。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服务“个转企”企业融资需求。

在加强“个转企”不动产登记和社保支持方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个转企”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组织人员技能培训等,按照规定给予相关补贴。此外,“个转企”企业原则上可保留转企前获得的各种荣誉,对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支持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

在实行工会扶持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对尚未成立工会组织且在职职工不足25人的“个转企”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可以登录小微企业名录平台申请有关政策扶持。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十大特色产业”,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力争到2027年底,企业数量占经营主体总量比例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